一、灰分
灰分是指在规定条件下,试样被炭化后的残留物经锻烧所得的无机物残渣,以质量百分数表示。
灰分侧定方法按GB/T508进行(YT-508灰分测定仪),测定时,用无灰滤纸作引火芯来燃烧试油,然后将固体残渣在(755士25)℃的温度下反复进行锻烧,经冷却后,称量至恒重。之后计算为质量百分数。
石油产品中的灰分含有CaO、MgO、Fe2O3、siO2、V2O5和Na2O等。这些氧化物是由盐类在高温下分解或氧化生成。
石油产品中灰分的来源有以下儿个方而:一是由原油中带来的可溶性矿物盐,在蒸馏时残留在重质残油中;二是在炼制过程中混入的,例如在酸碱精制时产生的金属盐(如硫酸钠、碳酸钠等)未除净,或白土处理时未滤净的白土微粒;三是油品在炼制(特别是酸碱精制)和储运过程中设备腐蚀产生的金属化合物;四是为改善润滑油质量而加人的金属盐类添加剂,如有些消净分散剂、抗氧抗腐添加剂等。润滑油在使用过程中还会因与油接触的金属受腐蚀和灰尘的污染而增加灰分。
侧定石油产品灰分对不同油品有不同的意义。
对于不含添加剂的润滑油以及喷气燃料、柴油燃料油等,灰分被用作检查精制程度的指标,如精制中残留有金属盐或白土等,则灰分含量增高。因此,在规格中规定灰分不大于一定数量。例如,喷气机润滑油规定灰分不大于0.005%等。
对一些含金属盐添加剂的润滑油来说,在加添加剂前,要求其灰分不大于某一数值,而在加添加剂后则要求其灰分不小于另一数值。加添加剂前的灰分量应少,以保证适当的精制程度。加添加剂后的灰分是用来保证有足够的添加剂,满足润滑油质量要求。
二、残炭
检测残炭的方法比较多,有电炉法残炭(YT-0170电炉法残炭测定仪),微量残炭(YT-17144微量残炭测定仪),康氏残炭(YT-268康氏残炭测定仪),国家仲裁试验方法是康氏残炭,下面就以康氏残炭方法来说明。
油品的残炭,是指将油品放人残炭侧定仪中,在不通入空气的试验条件下加热使其蒸发和分解,当排出的蒸气燃烧完后,仪器内剩余的黑色残留物即为残炭,以质量百分数表示。
残炭在润滑油规格中是作为检查精制程度的指标,对指导生产有较大意义。润滑油的残炭多少和润滑油的化学组成及精制程度有关。含胶状物质多的原油制成的润滑油残炭较多。同一原油的馏分在用不同方法精制和精制深度不同时,产品残炭的多少也不相同,精制深度大,产品中重芳香烃和胶质含量均降低,产品的残炭也降低。
在润滑油中形成残炭的主要物质是胶质、沥青质及多环芳香烃等,它们在空气不足的条件下受强热作用易于分解、缩合而成残炭,因此,残炭在润滑油生产中用来检查精制程度。
生产中不仅对规格规定有残炭项目的产品进行测定,对精制中的半成品往往要进行检查。此外,对焦化原料也测定残炭,用来估计焦炭产量。残炭越多焦炭产量越高。
残炭在早期曾被作为评定润滑油在发动机中使用时生成积炭倾向的指标,但后来经过实验证明,形成积炭的倾向和润滑油的残炭没有相应的关系。
在往复蒸汽机内结焦倾向可近似地用汽缸油的残炭表示。因为汽缸油在蒸汽机中使用时可能受热分解,如残炭多,则结焦倾向较大。
目前,石油产品规格中,除一部分润滑油规定残炭外,在轻柴油规格中.规定有10%蒸余物残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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